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互联网营销师,是指在数字化信息平台上,运用网络的交互性与传播公信力,对企业产品进行多平台营销推广的人员。
通过本课程学习: 能够根据直播主题选择直播场地,搭建直播场景,能够进行直播灯光和拍摄设备调试,能够根据直播内容和品牌方要求整理物料清单,进行直播物料准备, 能够根据短视频内容定位撰写短视频脚本并进行拍摄; 能够选定相关产品,设计策划营销方案,制定佣金结算方式; 搭建数字化营销场景,通过直播或短视频等形式对产品进行多平台营销推广; 签订销售订单,结算销售货款; 能够清晰分辨短视频平台;能准确策划媒体内容;能合理运用短视频内容策划与加工技术;能有效进行短视频数据分析应用。
本课程采用线上理论考试形式进行考核评价,试题包括单选、判断和多选,重点考核:营销学基础、传播内容制作基础知识、 产品确定及规划、宣传准备、设备软件和材料准备、风险评估、产品信息收集、宣传内容分发、直播电商运营概述、市场调研、调研数据分析、直播策划、直播带货、直播推广、短视频制作、短视频活动推广、技术支持与互动管理、用户策略与复盘等知识点。
刘沛吉
周云钢
(1)课程名称:互联网营销师
(2)主讲老师:刘沛吉,中国轻工业互联网营销师讲师、人社局特邀高级电子商务师讲师、山东公共人才中心电商讲师创业大学特聘讲师、抖音大众评审专员、抖音海豚知道认证讲师。
(3)课时数量:40课时
(4)适用学习对象:从事直播销售、视频创推员、平台管理员、选品员等人员。
(5)开发标准:《互联网营销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21版》
(6)教材和参考资料:《互联网营销师》国家职业资格教材
(7)主要学习内容:中国轻工业及互联网营销师行业发展、营销学基础、传播内容制作基础知识、 产品确定及规划、宣传准备、设备软件和材料准备、风险评估、产品信息收集、宣传内容分发、主播仪容仪表礼仪、直播电商运营概述、市场调研、调研数据分析、直播策划、直播带货、直播推广、直播营销、短视频制作、短视频活动推广、技术支持与互动管理、用户策略与复盘等知识点,完全符合国家技能培训大纲要求。
课程内容重点是第六到第十章,即产品确定及规划、直播策划、直播带货、直播营销、短视频创推、短视频活动推广, 技术支持与互动管理等内容。
(1997s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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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220s)
48
门课
250
人报名学习
监督管理单位: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运营服务单位:杭州沃土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单位:浙江浙大网新软件产业集团有限公司